根据《市工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到期复审的通知》(穗工信函〔2016〕76号)要求,经企业申请,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我委会同市科创委、环保局对2016年我市到期复审的清洁生产企业开展了评审,其中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符合“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复审要求(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委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附件:2016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评审结果(第五批)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2016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评审结果
(第五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