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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委]关于开展全省大企业“双创”示范工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18 02:22:21 阅读: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充分发挥大企业“双创”示范引领,进一步增强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启动全省大企业“双创”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在国内行业中发展规模处于领先地位,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 

  (二)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高水平创新平台。 

  (三)已建设面向企业内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双创”支撑平台,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具备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及长效的组织保障机制。 

  (四)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在大企业“双创”的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突出。 

  (五)申报主体近5年内不得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书内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申报。 

  (二)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查,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请推荐单位认真组织重点企业申报。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7年4月27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报材料(见附件2)的纸质版(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至我委(信息化推进处),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2017年广东省大企业“双创”示范推荐表 

      2.2017年广东省大企业“双创”示范申报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4月17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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