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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度)》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19 09:18:49 阅读: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有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有关行业协会、高校:

 

为推动军民用资源共享,促进民用高新技术领域适用技术与产品向军用转移应用,决定编制发布《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度)》,向军队和军工领域推荐相关技术与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领域及对象

 

主要针对陆军装备建设需求,重点围绕先进材料与制造、车辆与工程装备、动力与传动、指挥与控制、导航与定位探测、目标识别、光电与火控、电磁炮与激光武器、电磁兼容与防护、防化、火工品与火炸药、智能无人装备或平台、管理与制造信息化、电子对抗、核心电子元器件、新能源、模拟仿真、可靠性与维修保障等领域,面向全国民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采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优势产品信息。

 

二、信息采集及推荐要求

 

(一)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相关信息的采集、初评、遴选和推荐。

 

(二)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采集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对决定推荐的产品及技术信息出具推荐意见。

 

(三)各地推荐信息数量,原则上每个领域控制在40条以内。

 

(四)推荐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送时需附非密审查意见),数据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

 

请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函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并抄送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

 

三、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和有关高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高校推荐技术及产品信息,请参照上述要求初审把关后直接函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与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技术及产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编技术与产品信息。

 

附件:《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度)》技术或产品信息采集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2017年4月13日




附件:《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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