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在轻工、纺织、建材、化工、电器电子、汽车等行业中发动符合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积极申报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指导企业如实填报《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二、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出具行业代表性、示范性强的企业推荐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二批)推荐汇总表》及企业填报的《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光盘)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
第二批工业产品绿包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行绿色设计,促进制造业高 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示范内容
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 、 消费需求旺盛 、 国际贸易量大的工业 产品领域 ,在快递包装 、 日化产品 、洗涤用品、家用电器等轻工 行业 ,服装 、 家纺等纺织行业 ,建筑卫生陶瓷、装饰装修材料等 建材行业 ,涂料 、化肥等化 工行业,通信设备、办 公设备等电器 电子行业以及汽车行业等,连选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 范企 业。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 ,加强宣传引导和国际交流 ,推广 绿色设计理念和方法 ,从源头降低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资源消 耗和环境影响 ,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意识 ,促进绿色设计产品供给 的扩大和 升级,带动绿色消费 。
二、推荐要求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近三年连续实现盈利,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建立完善的质量、 环境、 能源 、 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 系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 )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和 专 业团队 ,拥有自主知名品牌 ,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 , 有 较强的代表性 、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口
(三)已将绿色发展理念 、 绿色设计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规 划 ,
具备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的基础能力 ,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 数 据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 ,具有检 验 验证 、 计量 测 试 、 规模化生产等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 。
(四)已开展绿色设计相关工作 ,产品符合绿色设计产品评 价 相关标准 ,或参与制定绿色设计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或 政 策 ; 绿色设计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 例 逐年提升 ,产销量及产 值 行业领先 。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来无以下情况 : 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 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 督 查 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被 列 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 完 成整改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
三、工作要求
各省 、 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 列 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
真筛选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 骨 干企业,并不断改进提高示范企业在行业内的示范带动效应和 质 量水平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企 业 数量不超过 8 家 ,计划单列市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 化 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推荐企业数量不超过 3 家 。
请各推荐单位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将推荐文件 、 《 工业产 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二批)推荐汇总表 )) 及企业填 报的 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 (附件 2) 等纸 质 件(一式两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