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穗科创[2017]110号)安排,为确保资金顺利划拨至承担单位,请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见附件1)中对应的金额提供资金拨付材料(见附件2)。
相关材料请于6月7日(周三)中午12点前送至区科工信局。
附件:
附件1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tiff
附件32017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承担单位信息表(申请经费拨付时填写,另需电子版).xls
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