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申报通知
  • 市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区级项目
  • 国家项目
  • 首页
  • > 申报通知
  • > 区级项目

[开发区]关于领取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13 02:56:45 阅读:0

 

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现将广州开发区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牌匾领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工作日9:30至12:00,14:00至16:30

    二、领取地点

    黄埔区科研路12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学城基地首层K101室

    三、领取方式

    请由本企业员工携带盖有企业公章的介绍信1份(详见附件),上门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领取证书。请最少提前1个工作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预约。如企业在申报高企的过程中已经更名,但未及时在国家高企系统中办理变更手续的,还须携带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盖公章)。本次发送的证书上企业名称为申报时的名称,同样有效,请各单位先行领取,更名后的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邮件标题格式:“证书编号”+“企业名称”+“上门日期(MM/DD)”(例:GR201644000001+广东省南方科技工贸公司+04/14)。邮件可无正文内容,证书编号可在省科技厅主页通知中查询,如无特殊情况,预约邮件将不逐一回复。

    四、牌匾订制

    按自愿订制的原则,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需要订制高企牌匾。牌匾样式全省统一,如需订制,请再预约邮件标题最后注明“订制牌匾”,并在领取证书当天缴纳工本费现金500元,牌匾(重量约2kg)及发票可当场取走。

    五、其他事项

    企业如未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选定我局作为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请按照一下步骤办理:

    1、按上述领取方式,发送邮件预约后,凭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到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6楼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监理与信息部领取;

    2、证书领取后,务必在阳光政务平台上选定我局作为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并报送一份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到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45室。

   

    由于领取证书的企业数量庞大,请优先使用电子邮件和QQ垂询有关问题。

附件:介绍信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13日

  • 上一篇: [天河区]关于办理2017年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拨付手续的通知
  • 下一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