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和机构 :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穗埔府规 ((2018) 14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 申请资
助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请条件
在穗埔府规 (2018) 14 号文生效期间 (2018年 8月 23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和机构可申请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及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 :
1.在本区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并有实际研发、生产、经营行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
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
2. 本区注册的 ,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为目的 ,并由区知 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组织 ;
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著作权登记证书有多 个权属人时,应由登记证书上的第一著作权人提出申请。
(二)受理著作权证书的条件 本次受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其他作品著作权
证书为登记日期在 2019 年 8 月 24 日后〈含 8 月 24 日)取 得的证书。
二、受理时间和受理部门
申请 2020 年第一批著作权登记资助的时间为 2020 年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