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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举办2018年中集智谷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14 02:36:46 阅读:0

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今年举办2018年中集智谷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程设置

本届大赛分市内赛、大学生赛、国内赛、港澳台赛、国际赛和年度总决赛。

(一)市内赛

市内赛分初创组和成长组,根据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6大行业报名。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和综合领域四大行业分组比赛,其中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纳入综合领域,具体视行业参赛项目数量再定;

(二)大学生赛:大学生赛不分组别、不分行业比赛;

(三)国内赛:设深圳、北京赛区,不分组别、不分行业比赛;

(四)港澳台赛:设港澳、台湾赛区,不分组别、不分行业比赛;

(五)国际赛:设美国、以色列赛区,不分组别、不分行业比赛;

(六)年度总决赛

市内赛的各行业赛、大学生赛和国内赛、港澳台赛、国际赛各赛区一等奖项目晋级参加年度总决赛,总决赛分初创组和成长组比赛。

二、参赛条件

(一)市内赛

1、初创组:

(1)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或计划赛后在莞注册成立公司的创业团队,非东莞本土的企业需于获奖后半年内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公司;

(2)2017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新三板挂牌的除外);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或相关专利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5)核心团队成员不多于3人。

2、成长组:

(1)工商注册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2017年1月1日之前的企业,非东莞本土的企业需于获奖后半年内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公司

(2)2017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新三板挂牌的除外);

(4)具有知识产权,且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或相关专利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5)核心团队成员不多于3人。

(二)大学生赛

1、面向全国所有高等院校在读的或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与其他任何企业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3、核心团队成员不多于3人。

4、计划获奖后半年内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公司;

(三)国内赛

1、面向国内已注册成立企业或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计划获奖后半年内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公司;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或相关专利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4、核心团队成员不多于3人。

(四)港澳台赛、国际赛

1、面向境外已注册成立企业或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境外创业团队或留学归国创业团队;

2、计划获奖后半年内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公司;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或相关专利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4、核心团队成员不多于3人。

注: 2015—2017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获奖团队负责人不能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程序

(一)室内赛和大学生赛

有意向参赛的企业、团队、大学生,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注册成功登陆后,点击“项目管理—项目申报—2018年项目—2018年创新创业大赛”,填写参赛资料。

参赛资料填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6月30 日,镇街和高校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6日,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3日。

(二)国内赛、港澳台赛和国际赛

有意向参赛的团队,按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申报表格完整、准确、真实填写。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8—10月,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奖励设置

(一)年度总决赛

本届年度总决赛设立特等奖,初创组和成长组各1名,奖励金额提高到100万元。

(二)市内赛

市内赛分企业组和团队组,初定按4个行业赛进行比赛,每个行业赛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初创组

一等奖: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每名奖励10万元。

2、成长组

一等奖: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每名奖励10万元。

(二)大学生赛

本届大学生赛,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一等奖:每名奖励10万元。

二等奖:每名奖励5万元。

三等奖:每名奖励3万元。

附加条件:大赛市内赛初创组获奖项目须在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后才可享受大赛奖金。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时间范围是2015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投资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2、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所占的企业股份比例不低于5%。

(三)市外赛奖励

1、参赛补贴

晋级大赛总决赛,需到东莞参加比赛的国际赛团队,赛后可凭相关参赛资料申请费用补贴,每个项目补贴2万元。

2、落户奖励

对于国内赛、港澳台赛和国际赛获奖的单位,获奖后半年内来莞落户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获奖项目相关的研发工作,可按照相应组别和级别的资金额度予以奖励,一等奖1名每名奖励30万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20万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10万元。

备注:落户奖励不受大赛附加条件限制。

(四)国省赛事奖励

1、参赛补贴

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需到广东省以外地区参加比赛的东莞企业或团队、大学生,赛后可凭相关参赛资料申请费用补贴,每个项目补贴1万元。团队或大学生需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在莞注册成立企业,才可获得参赛补贴资助。

2、落户奖励

对于市外的国赛(含港澳台赛)、省赛获奖的企业、团队或大学生,获奖后半年内来莞落户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获奖项目相关的研发工作,可按照相应组别和级别的资金额度予以奖励。

备注:落户奖励不受大赛附加条件限制。

(五)其他支持政策

大赛获奖项目还可获得各支持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政策,详见大赛官网。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高校院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团队和大学生参赛。

(二)参赛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系统提交申报工作(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在申报截止日期前2—3天提交)。

(三)参赛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科技局高新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熊振伟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东莞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联系人:邱奕明、唐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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