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相关规定,2018年第一季度经佛山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查的3个科技成果项目(详见附件)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进行网上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报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提出的异议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公示(顺经公示〔2018〕13 号).pdf
附件:顺德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示汇总表(第一季).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