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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关于开展2018年禅城区专利优势项目评审和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02 09:28:57 阅读: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社会创造活力,鼓励我区专利技术产业化,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扶持办法(修订)》(佛禅府办〔2016〕19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禅城区专利优势项目评审和资助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优势项目等级的设定

2017年禅城区专利优势项目评审分一类优势项目、二类优势项目两个级别,其中拟评出一类优势项目5个、二类优势项目10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禅城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在2014年1月1日后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实施时间不少于两年(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三)该专利在禅城区内实施(包括制造和销售),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该专利在申报时无专利权属纠纷、无撤销专利权或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五)该专利没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专利奖;

(六)申报2018年度禅城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的专利不能同时申报2018年禅城区专利优势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禅城区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禅城区专利优势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如下材料原件:

(一)专利证书、专利登记薄副本;

(二)专利公告文件(授权公告时的权力要求书和说明书、附图)原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评价报告;

(三)专利权人与实施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权人与实施单位签订的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

(四)专利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如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数据),加盖公章;

(五)关系人生命健康的申报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应提供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七)参加禅城区专利保险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申报书审查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连同附件资料(注:附

件为复印件的全部加盖公章)按目录顺序平整装订成册送至审核单位。

四、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8年3月2日0时—2018年4月2日24时,提交纸质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与公示

为确保禅城区2018年专利优势项目评选能够公开、公正、公平,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区政府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公示7天,没有异议则报区政府审批。

六、项目资助

(一)被评定为禅城区2018年一类专利优势项目的给予8万元的资助,二类专利优势项目的给予5万元的资助;

(二)被评定为禅城区2018年专利优势项目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市、省级专利奖评审。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把关,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将水平高、效益突出的专利项目择优推荐上报;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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