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
为推动越秀区电子商务行业可持续、增长性发展,加快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和产业升级,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越府办〔2015〕84号)及《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促进优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越府办〔2017〕65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越秀区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请严格对照《2017年越秀区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1)的要求,对企业自身资质、项目实际情况等进行客观评估,再确定申报。
二、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材料封面要按统一模版编制,并编制材料目录。在申报材料的封面、申请表和申报承诺书上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前送区商务局。
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指南以及申报材料模板电子文档可通过越秀区信息网下载。
附件:2017年越秀区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越秀区商务局
2017年11月17日

2017年越秀区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