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的有关规定,拟终止“广州市花都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广州市大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科技服务机构”项目,现将拟终止项目情况给予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4日至8月8日。
在公示期及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