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17〕10号,以下简称“办法”),引导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现开展2017年度我区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入孵企业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根据《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孵企业认定,并可后续申请场地租金补贴: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我区的已各级获认定的孵化器场地内,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
(二)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
(三)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四)企业研发人员数占总人数的 10%以上。
(五)企业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及经营状况良好,有纳税记录。
申报本次认定的企业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签约进驻获得各级认定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已获得我区认定的入孵企业不必重复申请认定。
二、申报要求
请各合符资格的企业填报《2018年三水区科技企业入孵认定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统一提交至所在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机构。
请各运营机构收集本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加具意见,填写《2017年三水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孵企业认定申请清单》(附件2),一并提交至所在镇街经促局。
请各镇、街道经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加具审核意见,统一提交至区经科局。
三、申报时间
各企业、各运营机构提交材料至各镇街经促局截止时间:2018年9月15日前。
各镇街初审截止并提交至区经科局截止时间:2018年9月 20日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管理科何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4室科技管理科。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三水区纪委派驻区经科局纪检组负责2017年度三水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孵企业认定项目全程监督,对该项目可信访举报投诉,来信地址:三水区健力宝北路37号310室区经科局纪检组
附件:1. 2017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科技企业入孵认定申请表
2017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科技企业入孵认定申请表
|
申 报 企 业 情 况 |
企业名称 |
|
||||
|
代码 |
|
注册资金 |
|
|||
|
法人姓名 |
|
手机号码 |
|
|||
|
企业类型 |
|
人员总数 |
|
|||
|
主营业务或 主要项目(产品) |
|
|||||
|
研发人员数量 |
|
研发人员占企业员工比例 |
|
|||
|
联 系 人 |
|
手机号码 |
|
|||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
|||
|
租赁场地(建筑)面积 |
|
入驻孵化器时间 |
年 月 日 |
|||
|
签定租赁协议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个月 |
|||||
|
申报企业意见:本单位承诺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
|
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
镇级经济促进局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区级科技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5份,附主要在孵项目可行性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场地租用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企业员工名册、主营项目(产品)的专利、检测报告、纳税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清单
|
序号 |
证明材料类别 |
有/否 |
|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
|
2 |
主要在孵项目可行性报告或主营业务说明材料 |
|
|
3 |
孵服务化协议或场地租用协议 |
|
|
4 |
员工名册 |
|
|
5 |
主营项目(产品)的专利材料、检测报告等经营证明材料 |
|
|
6 |
纳税记录证明材料 |
|
|
7 |
其他 |
|
|
8 |
其他 |
|
本表格可自行添加行数,附证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 2017年三水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孵企业认定申请清单 | ||||||
| 运营机构(公章)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时间 | 场地面积(平方米) | 主营业务简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注:本表格可自行添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