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申报通知
  • 市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区级项目
  • 国家项目
  • 首页
  • > 申报通知
  • > 区级项目

[越秀区]关于做好2016年“千人计划”拟申报人选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16 12:18:05 阅读:0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因申报时间相对较紧,请各单位先行物色符合条件人选,按照申报条件准备好申报材料,待市正式通知下发后做好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

(三)创业人才项目;

(四)外专项目;

(五)青年项目;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二、申报程序

除 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 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对创业人才,所在省(区、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三、申报条件

根据历年来国家“千人计划”申报的有关文件和通知,申报条件如下(申报人计算年龄及工作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申报人需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及《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 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 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3.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4.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5.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

1.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 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创业人才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5.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增加实地核查环节。

6.不得连续申报。

(四)外专项目

1.申报人需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及《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3.引进后连续在华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4.申报人在申报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5.申报人选须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须有外文合同),承诺入选后全职来华工作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

6.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7.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五)青年项目

1.申报人的引进主体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应取得博士学位,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引进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3年以上。

4.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5.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申报。

继 续试点金融机构申报青年项目,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引进主体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除上述条件外,申报人还需满 足以下条件: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金融机构全职工作经历;属金融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业绩突出,在同业具有一定知名 度,有成为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 报人是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引 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国内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 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知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技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申报材料

申 报人需根据附件材料中不同申报类别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 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 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请根据要求清单提供。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 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备注:表格中涉及的 内容,原则上要求都有附件材料支撑。)

对 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 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

申报外专千人必须提供评审演示PPT及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请各单位深入挖掘、广泛动员,抓紧做好我区符合相关项目条件人选的物色摸底,并通知拟申报人先行准备申报材料,待市正式通知下发后陆续做好人选推荐和参加申报培训等工作。

专此通知。


                 

   

中共越秀区委组织部

2016年6月8日

  • 上一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
  • 下一篇: [顺德区]申报2016年佛山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