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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8-2019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领域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15 03:33:34 阅读:0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省科技厅决定征集2018-2019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领域项目入库。本领域将围绕支撑广东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关键科技领域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问题,在生物种质资源库与疾病生物样本库、实验动物科学、科学数据库、科技文献资源共享、专项科学考察、科技学术专著等专题领域开展项目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及其他机构。同时,鼓励联合外省及港澳地区创新主体共同申报。

  (三)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但最少不得低于支持强度的60%。

  三、项目组织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可自由申报,由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支持。

  (二)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三)项目库。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四)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9月16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17时,书面证明材料报送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17时。

  四、联系方式

  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政编码:510033) 

  附件:1. 2018-2019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领域入库建设项目指南
2.
阳光政务平台单位注册操作指引省科技厅


附件 1

2018-2019 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领域入库建设项目指南

一、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研究和平台建设。

(一)内容。

专题一:生物种质资源库与疾病生物样本库(专题编号:0316 )。

支持华南特色生物种质资源库与疾病生物样本库的建设与运行,加强资源的收集、保存和分类管理,实现资源数据与实物的合法共享,增强资源库对社会的服务能力,为生物种质资源和医学标本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专题二:实验动物科学(专题编号:0317 )。

1. 实验动物平台

      以我省实验动物科学为对象,建设实验动物质量技术和资源研发平台。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与实验动物质量相关的菌毒种参考品收集、验证、

扩繁、保藏及共享;实验动物疾病模型和技术体系建立;实验动物人源化肿瘤组织研制并建库;菌毒种和血清等参考品进行可靠性验证;疾病模型技术体系

和人源化肿瘤组织库评价等。

2. 实验动物科学研究

     以实验动物新品种标准化、实验动物检测技术及配套技术规范、人源化重大疾病动物模型创制为主要对象,开展相关研究,

为精准医学研究提供实验动物工具,促进我省生命科学研究和健康产业发展。

专题三:科学数据库(专题编号: 0318)。

以包含广东省实验室、在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在内的广东省实验室体系为对象,建设广东省实验室体系数据库。与省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定期形成广东省实验室动态监测报告、广东省科技资源调查报告、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年度报告。针对实验室体系的人才、科研、仪器设备、投入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整理、分析、利用,开展广东省科技资源调查,重点建设基础信息数据库、实验室体系过程管理数据库、变更数据库、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数据库等,促进实验室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和成果转化,为政府提供动态监测、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统计报告等支撑服务。

以促进我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对象,建设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数据库。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研究团队、项目产出成果及后续对接国家项目等基础信息进行调查、整理、分析、利用。汇集我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高端人才、科研成果等科技资源,为政府提供动态监测、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统计报告等支撑服务。

专题四:科技文献共享平台(专题编号:0319)。

    整合国际科技信息、国内科技文献、国内外重点产业研究报告与广东省特色资源库(含广东省科技报告、科技档案等),支撑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

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等我省重大科学战略决策与科技规划;同时,面向高新区、孵化器等创新载体,针对战略新兴产业

的发展需求,打造具有综合性、产业性、专业性与特色性的新型科技文献体系,支撑广东创新战略决策与产业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它机构可申报。

2. 申报单位需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并已具备较为深厚的基础。

3. 各专题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源库与数据库需纳入年度科技资源调查对象范围并开放共享。

4. “生物种质资源库与疾病生物样本库”专题的申报单位应已建成相关的资源库。

5. “实验动物科学”专题中的平台项目申报单位须主持过实验动物质量技术领域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有实验动物菌毒种参考品库,具有实验动物质量监督工作基础。

6. “科学数据库”专题的申报单位具有参与自然科学基金或重点实验室管理的工作基础。

7. “科技文献共享平台”专题的申报单位具有科技文献平台建设与研究工作经验,具备辐射全省的科技文献服务能力。

8. 各专题项目执行周期为 3 年(执行周期起始日为 2018年 9 月 30 日),各专题已立项项目在执行周期内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报。

(三)支持方式。

1. “生物种质资源库与疾病生物样本库”专题:每项支持不超过 100 万元。

2. “实验动物科学”专题:实验动物平台每年支持不超过200 万元,连续滚动支持 3 年;实验动物科学研究项目支持20 万元/项。

3. “科学数据库”专题:每年支持不超过 200 万元,连续滚动支持 3 年。

4. “科技文献共享平台”专题:每年支持不超过 200 万元,连续滚动支持 3 年。

5. 采用竞争性评审、省级财政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二、专项科学考察

专题五:专项科学考察(专题编号:0320)。

(一)内容。

      支持以广东湿地水生植物资源、广东云开山生物资源、北部湾海洋渔业资源、广东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广东土壤环境、广东

淡水资源、南海生态环境等为对象,开展专项科学考察,促进区域生物资源的综合利用、治理和保护。

(二)申报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非企业性质的公益性研发机构(不受国家、部委、外省市隶属关系的限制)可申报。

2. 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

3. 每个单位限主持申报 1 个科考内容。

4. 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专项科考或综合科考的经验,并提交以往科考成果资料。

5. 广东湿地水生植物资源限天然形成的湿地区域;广东云开山生物资源科考计划区域应不低于 10000 平方公顷;北部湾海洋渔业资源面向属于北部湾城市群的单位申报,同时须与广东省以外北部湾区域的科研单位联合申报;广东药用植物种质资源面向南药品种尤其是珍稀濒危南药品种进行科学考察;广东土壤环境面向我省典型有色金属采矿与冶炼区的土壤重金属高风险区进行科学考察;广东淡水资源面向省内主要河流及其污染进行科学考察;南海生态环境面向南海海洋生态环境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科学考察。

6. 专项科考应综合各类要素,形成调研报告、影像资料、科考专著等成果。

7. 各依托单位和申请人须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送等,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核实发现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补助资金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8. 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执行周期起始日为2018 年 9 月 30 日)。

(三)支持方式。

100 万元/项,采用竞争性评审、省级财政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三、科技学术专著。

(一)内容。

专题六:科技学术专著(专题编号:0321)

1. 基础理论著作。

    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重大创新性、对科学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2. 应用技术著作。

    作者将已有的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对取得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总结,撰写的具有较强创新性、能促进产业进步并给社

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实用价值较高的科学著作。

    3. 其它类别科技学术著作。

       其它类别的科技学术著作,作者在国内外相关研究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创新、总结,撰写出具有较强原创性和较强

现实指导意义的著作。如机制创新类、发展趋势类、科技管理类等。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①译著、编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 5年内再次申请相同或相近内容学术著作视为再版学术著作,超过五年且增加了最新研究成果内容的相同或相近题目学术著作视为新书);②科普读物;③教科书与工具书。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独立法人单位,著作者为省内科研人员。

2. 申报科技学术专著项目,著作者须完成 80%以上或全部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著作者一次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在获准资助著作出版之后,方可申请下一个项目。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请。项目执行周期为不超过 2 年(执行周期起始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3. 获得资助的出版著作须标注“广东省科学技术学术专著”。

(三)支持方式。

资助强度为 10 万元/项,采用竞争性评审、省级财政事前资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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