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创业英才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组通〔2018〕122 号),以及《广州开发区加快聚集创业英才实施办法》(穗开办〔2015〕26号)及配套细则相关规定,我局将启动区创业英才的创业资助政策兑现工作。申领对象:一是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第二批创业英才;二是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第一批创业英才和2017年创业英才:①未兑现人员的企业;②有股权投资1000万元未申请追加创业资助50万元的创业英才企业;三是广州开发区2016年第二批次创业英才两名未兑现人员。具体申领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请相关创业英才企业于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提交兑现申请材料。对于2017年以后评选的区创业英才请按照附件2办理;对于广州开发区2016年第二批次创业英才请按照请按照附件3办理。
附件:1.
区创业英才的创业资助政策兑现申领对象一览表.doc
2.
2017年以后评选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业资助兑现的申报指南.doc
附件1:区创业英才的创业资助政策兑现申领对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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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创业英 才 |
公司名称 |
认定时间 |
兑现资金(万元) |
备注:(兑现到期的截止时间, 过期将不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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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健 |
未成立企业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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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海 |
广州钧天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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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闵永刚 |
广州亮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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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炳蔚 |
飞秒激光研究中心(广州)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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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轶 |
广州合智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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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余宁辉 |
未成立企业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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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蒋杰 |
广州国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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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叶其壮 |
未成立企业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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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黄玉科 |
广州市希尔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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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刘敬印 |
广州云汇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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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谢德逊 |
广州安岩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10月22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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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张和胜 |
广州和美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未兑现 |
2019年7月26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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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丁长海 |
澳汀斯(广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未兑现 |
2019年7月26日(如需追加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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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潘星华 |
广州市序科码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未兑现 |
2019年7月26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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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郝天永 |
未成立企业 |
2018年第一批 |
未兑现 |
2019年7月26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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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王铁军 |
广州氢动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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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吴道玉 |
广州技诺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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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唐华东 |
广州大洲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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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李鹏 |
广东昭泰体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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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李志山 |
广州颖力土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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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王军生 |
广东中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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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田元 |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第一批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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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姚飞 |
广州秀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未兑现 |
2019年3月25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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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刘怀广 |
广州钛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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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李清都 |
广州足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2017年认定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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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李孟鸿 |
广州普天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未兑现 |
2019年3月25日(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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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张辉 |
广州千扬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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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谷春光 |
广州凯乐仕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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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李光辉 |
广东国千环境与节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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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左为 |
广州新美瑞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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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王晓峰 |
广州广华精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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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孟令晗 |
广州绿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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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刘志 |
广州腾猴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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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何亮 |
广东迈纳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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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佘志刚 |
广州金蝉花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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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郭忠武 |
广州粤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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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佟鑫 |
广州恒尚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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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郑灏 |
广州国盛基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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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刘昕 |
广州源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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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杨非 |
广州普瑞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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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翟嘉洁 |
广东博视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认定 |
50 |
(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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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马铁中 |
昂坤光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2016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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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王慧茹 |
广州市惠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第二批 |
未兑现 |
2019年2月 |
附件2:2017年以后入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 开发区创业英才创业资助兑现的办事指南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组通〔2018〕122 号)相关规定,我局将启动2017年以后评选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的创业资助政策兑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申领对象为2017年以后评选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办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穗开通组〔2017〕51号)第六十三条规定:获资助的创业英才应在本区拥有50 平方米以上经营场地、3 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申报人应在入选创业英才之日起1 年时间内申请创业资助,如需追加创业资助的,应自入选创业英才2 年内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扶持。
三、资助标准
给予创业资助50 万元。
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1000 万元以上的,创业资助额度提高至100 万元,项目期为2 年。
获得股权投资超过5000 万元,且评审结果为特别优秀的,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创业资助。
自评定之日起2 年内获得新增股权投资机构投资1000 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追加创业资助50 万元。
四、申请材料
政策兑现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需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1、创业英才创业资助申请审批表(加盖公司公章);
2、创业英才入选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创业英才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如果申报人属台港澳人员还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如果申报人属外籍人员还必需提供:
①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
②未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注:居留许可的居留事由应为“工作”。工作许可可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且申请证件依托的工作单位与其申报我区项目(资助)的工作单位一致。)
4、企业场地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
6、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复印件);
7、公司章程(工商部门盖档案查询章)、验资报告(或投资款银行转账凭证);
8、投资协议、企业信息变更登记(备案)资料;
9、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提供股权投资机构的备案证明材料和资金管理规模证明材料。
备注: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五、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分为材料审核和政策兑现两个环节。
(一)材料审核。
申请企业需在2018年11月6日(周二)前将材料备齐提交至广州国际人才城,并携带原件校验进行初审。请各企业注意提交资料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305室
联系人:蔡国帅
纸质资料递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4:45。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二)政策兑现。材料审核通过后的企业方可进行政策兑现。
1.开监管账户。审核通过后的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开设创业英才项目资金银行监管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办事指引见附件1。
2.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进入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业资助,按要求上传和打印相关资料,申请事项预审。
3.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网上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和拨付区创业英才扶持资金申请函(模板见附件2),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11月16号。(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窗口)。
4.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出具拨款通知书,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拨款通知书,并提交收款收据,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收款收据模板见附件2)。
5.区科技局收到同批集中受理事项申请人提交的收款收据后再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业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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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英才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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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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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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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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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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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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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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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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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员工人数 |
|
租用场地总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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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场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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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创业资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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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意 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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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科 技 创 新 局 审 核 意 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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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适用于2017年以后认定的创业英才)
附件(2).申请拨付扶持资金的函
关于申请拨付区创业英才扶持资金的函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我公司于 201*年*月*日被认定为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现已满足政策规定的兑现条件,申请拨付创业资助**万元(******元)。
请给予拨款为盼。
附:单位名称:广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公司
年 月 日
(注:需盖公司章和财务专用章)
附件3:
广州开发区2016年第一、二批次创业英才
创业资助兑现的办事指南
广州开发区2016年第一、二批次创业英才企业:
根据《广州开发区加快聚集创业英才实施办法》(穗开办〔2015〕26号)及配套细则,我局启动2016年第一、二批次创业英才创业资助政策兑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广州开发区2016年第一、二批次创业英创业资助未兑现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创业英才创办企业,符合“以才引才”、“以资引才”、“已智引才”三种资助方式之一,可申请创业资助。
(一)以才引才:经已在区内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推荐人已投资创业英才创办企业。
(二)以资引才:天使投资机构或个人投资创业英才创办企业、投资额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10%或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三)以智引才:创业英才和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创办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以下属公司的名义与创业英才合作创办企业,且高校或科研机构所占股份不低于10%。
三、资助标准
(一)以才引才。经已在区内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推荐人已投资创业英才创办企业的,给予创业英才创办企业不超过推荐人投资额(不含技术入股)50%、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属于中央、广东省、广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创业资助额度上限提高到150万元人民币。
(二)以资引才。天使投资机构或个人投资创业英才创办企业、投资额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10%或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创业英才创办企业不超过天使投资机构或个人投资额50%、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属于中央、广东省、广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创业资助额度上限提高到150万元人民币。
(三)以智引才。创业英才和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创办企业,且高校或科研机构所占股份不低于10%的,给予创业英才创办企业不超过实缴资本50%、最高3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属于中央、广东省、广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创业资助额度上限提高到5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三种创业资助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可重复享受。
四、申领所需资料
(一)以才引才、以资引才类。
1.创业英才创业资助申请审批表;
2.创业英才入选通知书复印件;
3.创业英才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如果申报人属台港澳人员还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如果申报人属外籍人员还必需提供:
①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
②未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注:居留许可的居留事由应为“工作”。工作许可可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且申请证件依托的工作单位与其申报我区项目(资助)的工作单位一致。);
4.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一证一码营业执复印件);
5.企业信息变更登记(备案)资料、投资协议(直接投资创业英才企业的需提供,联合创办企业的可以不提供);
6.公司章程(需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档案查询窗口打印盖章);
7.验资报告或投资款银行收款凭证(必须有备注“投资款”的银行单据);
8.推荐人或合作创办人为高层次人才的,提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证明材料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与区内企业的劳动合同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以智引才类。
1.创业英才创业资助申请审批表;
2.创业英才入选通知书复印件;
3.创业英才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如果申报人属台港澳人员还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如果申报人属外籍人员还必需提供:
①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
②未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注:居留许可的居留事由应为“工作”。工作许可可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且申请证件依托的工作单位与其申报我区项目(资助)的工作单位一致。);
4.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一证一码营业执复印件);
5.公司章程(需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档案查询窗口打印盖章);
6.验资报告或投资款银行收款凭证(必须有备注“投资款”的银行单据)。
五、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分为材料审核和政策兑现两个环节。
(一)材料审核。
申请企业需在2018年11月6日(周二)前将材料备齐提交至广州国际人才城,并携带原件校验进行初审。请各企业注意提交资料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305室
联系人:蔡国帅,联系电话:020-82151580、020-82111935
纸质资料递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4:45。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二)政策兑现。材料审核通过后的企业方可进行政策兑现。
1.开监管账户。审核通过后的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开设创业英才项目资金银行监管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办事指引见附件1。
2.申请人访问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进入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业资助,按要求上传和打印相关资料,申请事项预审。
3.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网上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和拨付区创业英才扶持资金申请函(模板见附件2),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11月16号。(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窗口)。
4.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出具拨款通知书,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拨款通知书,并提交收款收据,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收款收据模板见附件2)。
5.区科技局收到同批集中受理事项申请人提交的收款收据后再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创业资助申请表
(以资引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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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英才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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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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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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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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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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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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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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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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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式: |
( )直接投资 ( )联合创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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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机构 |
投资金额 |
投资时间 |
占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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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投资金额 |
投资时间 |
占股比例 |
投资人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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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创业资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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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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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 技创 新局 审核 意见 |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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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拨付扶持资金的函
关于申请拨付区创业英才扶持资金的函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我公司于 201*年*月*日被认定为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现已满足政策规定的兑现条件,申请拨付创业资助**万元(******元)。
请给予拨款为盼。
附:单位名称:广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公司
年 月 日
(注:需盖公司章和财务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