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管委会与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签订的合作备忘录,现征集2016年度第一批“中英生物科技之桥”合作项目。请通过“中英生物科技之桥”对接成功的单位按指南要求,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
2016年2月26日
广州开发区 2016年度第一批“中英生物科技之桥”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广州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广州国际生物岛)登记注册和纳税,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3、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
4、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和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6、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个数不得超过两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指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个数不得超过三项;已达到上述限定数的,不得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申报新的项目,也不得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正在实施研究的项目;
7、已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须按时办理项目的结题验收手续并申请成果登记。未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的承担单位)。
8、项目承担单位已有两项在研 “中英生物科技之桥”合作项目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9、项目申请区科技发展资金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新增经费的50%;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自筹经费渠道,并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不含各级政府的项目扶持经费。
(二)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项目应是通过中英科技之桥项目对接后产生的;
2、符合我区科技、产业政策要求,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3、项目成果具有在4年内产生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并在本区应用和产业化;
4、知识产权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
5、项目须提交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发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复印件。内容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预期目标;权益分配;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确认函不能作为合作合同或协议。
6、同一项目不得在区各类科技项目(含配套项目)中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申报年度的立项资格。
二、经费额度和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区科技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按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区科技部门网站,填报广州开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完成后,用A4纸打印。
(二)附件材料
1.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发展主要数据指标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已通过2015年度年审)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须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2016年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有效,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注意:专项审计报告不能替代年度审计报告;对于2016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有效)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其中一份原件)。
(5)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及完税材料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验证)。
(6)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7)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发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复印件。
(8)企业自筹资金承诺函(其中一份原件)。
(9)区科技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建议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权威机构出具的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产品销售合同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科技评价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项目验收证书、科技奖励证书、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软件登记证书、技术检测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明、特殊行业的准入证明或产品证书。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三)材料的装订
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九份(一正八副,须提交的原件装订入正本),须签字并全部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全套电子文档光盘。
五、申报程序、时间与地点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将全套材料报送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科技处;
2、各项目申报单位上报项目时须提交《广州开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电子文档。
(二)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2016年3月11日截止,以收齐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为准。
(三)项目申报受理点:
地址:广州市香雪三路一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45室。
六、形式审查
(一)区科技局将委托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凡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本身不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或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含附件)不完整不准确(含电子文档),或出具的公证性材料不符合资质要求,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项目申报受理日期,或申报程序有误等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七、立项评估
由区科技局将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按照《办法》的管理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实施。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
2016年2月24日
《广州开发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一、 项目申报依据
项目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同类产品和技术状况分析、市场和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二、申报单位情况
1、申报单位概况
注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和股东单位性质、人员、资产、经营管理状况等。
2、研究、开发、生产能力
申报单位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情况,包括研究开发人员、设备、资金投入、主要成果和自有知识产权情况、生产设施和条件等;
本项目现有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以及本项目相关技术已获得的政府财政支持情况;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员介绍,重点介绍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研发经历。
(若有项目合作单位,须提供合作单位及人员相关情况)
3、财务、经济状况
申报单位须提供上年末资产、负债、产值、营业收入、利税等财务数据,重点说明申报单位财务、经济和管理情况对实施本项目的支撑能力。
三、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的目标、研究范围和主要内容
项目目标的确定及其主要依据;
项目范围的选择及其主要依据;
项目的主要内容。
2、项目的技术方案
项目主要特色和创新点、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与国内、国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等;
主要技术内容及基础原理、工艺流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采用的方法、技术路线、合作方式等。
3、项目的阶段与进度
项目各阶段的目标、进度安排以及完成目标的主要措施等。
4、资金筹措及使用
包括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包括配套资金来源数额及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1、产品销售与盈利预测
项目产品项目五年内的销售和盈利预测,包括销售收入、成本、税收、利润等
2、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对相关领域和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对本地区产业带动作用、对增进人民身体健康和增加就业等方面效益的分析,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及预防治理方案。
五、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从技术成熟性和可靠性方面分析项目实施的技术风险,以及应对风险的措施。
2、管理风险
分析企业内部管理的优势和不足,例如企业管理层的水平与素质、对人才流失的应对措施等。
3、市场风险
《企业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编制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成立时间、企业经营范围、股东和资本结构情况、人员状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产值、销售额、利润、缴税、资本和负债情况等)(若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各年度财务状况);
二、企业主营产品、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情况、市场营销状况、主营产品占销售收入比重等;
三、企业所获奖励、承担国家、省、市项目情况;
四、企业未来三年资本、产品、技术、人员及市场等发展规划,未来三年产值、营业收入、税收、利润情况预测。
广州开发区2016年度“中英生物科技之桥”合作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
我单位与 单位合作申报的广州开发区2016年度“中英生物科技之桥”合作项目 “ ”项目,计划新增经费 万元,其中申请区科技局支持 万元,我单位自筹 万元(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不含各级政府的项目扶持经费)。根据广州开发区“中英生物科技之桥”合作项目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的项目配套资金将按计划到位。
特此承诺。
单位法人签名:
(公章)
2016年 月 日
企业创新发展主要数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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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创新能力指标 |
单位 |
对应报表项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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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总产值 |
万元 |
QC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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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工业增加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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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营业总收入 |
万元 |
QC05_0 |
|
|
|
|
|
|
R&D经费 |
万元 |
QJ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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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人数(总数) |
人 |
QD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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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 |
件 |
QJ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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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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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 |
万元 |
QJ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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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万元 |
QC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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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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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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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授权专利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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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资产 |
万元 |
QC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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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应付职工薪酬 |
万元 |
QC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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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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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学归国人员(总数) |
人 |
QD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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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外籍常驻人员(总数) |
人 |
QD2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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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总额 |
千美元 |
QC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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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技术服务出口 |
千美元 |
QC11_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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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企业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合计(总数) |
个 |
QJ99,90,9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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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境外注册商标数 |
件 |
QJ79_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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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欧美日专利数 |
件 |
QJ75 |
|
|
|
|
|
|
企业累计参与国际标准数(总数) |
个 |
QJ98_1 |
1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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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境外直接投资额 |
万元 |
QC3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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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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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总数) |
人 |
QD01 |
1 |
1 |
1 |
|
|
|
硕士人数(总数) |
人 |
QD07 |
1 |
1 |
1 |
|
|
|
博士人数(总数) |
人 |
QD06 |
1 |
1 |
1 |
|
|
|
实际上缴税费总额 |
万元 |
QC1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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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
万元 |
QC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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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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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 |
万元 |
QC226 |
|
|
|
|
(企业创新能力指标,所填指标务必正确真实,要与企业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一致,工业企业需要填写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其他企业不用填写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