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政策要闻
  • 政策资讯
  • 首页
  • > 政策要闻
  • > 政策资讯

广州成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发布日期: 2016-02-19 09:17:08 阅读:0

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进外贸转型增强服务业竞争力。

会 议认为,扩大开放是助推经济发展和升级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更要坚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促进货物贸易发展的同时,加快服务 贸易发展,可以推进外贸结构优化,培育经济新动能和带动就业。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10 个省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贵安、西咸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8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 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为此,要加大相关政策支持。一要在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高技 术、高附加值的其他服务行业,给予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并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据实税前扣除。二要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 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给予财政贴息。三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融资 等业务,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

  • 上一篇: [深圳市]关于2017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 下一篇: [佛山市]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名单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