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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天河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5-12 10:46:16 阅读:0

 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工作部署,我局已完成《广州市天河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精神,现将《广州市天河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

 

成本工作方案

 

(征求公众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

 

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4 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21 号)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工作部署,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结合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国家、省、市政策和创新本地政策措施相衔接,继续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统筹落实好降低企业税负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

 

环境,有效降低我区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发展后劲,助推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经过 1—2 年努力,我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帮助企业年均减负约 190 亿

 

元。3 年左右实现实体经济企业运行成本明显下降,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二、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一)落实“营改增”试点扩围和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金融业等领域,落实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和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政策。贯彻国家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鼓励创新创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重点企业逐户走访进行政策辅导,同

 

时了解企业营改增后的各项涉税需求,保障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利用微信平台、宣传栏、户外税宣等形式开展

 

税法宣传、政策辅导。(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二)落实中央、省、市涉企收费减免优惠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减免房屋转让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

 

41 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落实中央和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政策,继续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推


 进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按照市的部署开展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市取消或降低部分项目收费的规定,

 

停征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按照《广州市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进一

 

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放开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

 

的中介服务收费。(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四)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的通知》要求,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及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配合省、市继

 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对国家和省、市清理减免后保留的涉企收费,明

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并实施动态调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

 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一)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投向,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重点产业和

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和贷款综合成本,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创新还款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和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到新三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通过奖励新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和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补贴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企业等措施,加大金融业发展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金融局、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区农园局)

(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支持设立科技支行、创业及股权投资机构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加快

打造“中国风投天河大厦”,组建风投联盟,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风投机构,着力打造全市首个创投基金聚集区。切实发挥

科技资金、政府采购对创新的引导支持作用,通过区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创投基金集聚,撬动更

多社会资本投入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金融局、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天河科技园

管委会)

 (三)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加强企业债券发行服务工作,广泛动员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城市停


 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绿色债券、市场化债转股等国家重

 点支持的八大专项债券。组织协调区重点项目承担企业综合运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集合信托计划等工具

 筹措投资资金,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金融局)

(四)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采取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通过实

 施企业研究开发事后奖补、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等,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对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实施专项支持,以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对接。实施“互联网+”和大数据

 战略,推进中移动南方基地二期、网易总部等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技术新产

品新业态模式。(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天河科技园管委会、财政局)

 (五)支持重点企业资金周转。支持重点企业筹集周转资金,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统筹置换债券资金在内的预算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偿还经清理核实属于政府

 债务的拖欠工程款;通过出让资产等方式获得的增量资金,优先用于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开展建筑业缴纳各

 种保证金情况摸查,按照既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又能形成新约束机制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

 金政策措施,清查向企业收取保证金应返未返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住建水务局、区财政局)

 四、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不断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

 

清单管理。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发挥政府投资的

 

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公开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推出一批民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鼓

 

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提高项目落地建设服务效率。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深化完善“一张图”,建立“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

 

台和运行协调机制,优化规划用地审批流程。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将电子地图共享给各相关职能部门,用于支持其内

 部规划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流程,精简审批事项。落实市有关产业用地标准(指南),

 

依据不同产业灵活采取弹性出让年限、只租不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期供应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提高用地效率。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政务办、区编办、区发改局)

(三)降低企业转型发展成本。落实好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政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超标准配置、低效运

 

转或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规范、集约管理,有序盘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现高效利用。优先安排

 

转型升级项目用地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

率。进一步简化企业兼并重组、转产审批流程,开设审批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并联审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区商金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四)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一批制约经济发

 

展、束缚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好地向市场

 

和社会放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对已公布的区级行政审

 

批备案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全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政

 

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一窗”服务水平和“一网”办事

 

服务体验。进一步拓展现有政务服务平台“一窗”集成服务

 

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受理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

 

批流程等,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确保集

 

成服务改革提速提质。(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务办)

 

(五)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商事主

 

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限制,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名

 

称自主申报制度,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流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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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模式,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创建省知识产权服务业

 

聚集发展试验区,着力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保护和

 

管理能力,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护专利权、

 

商标专用权、知名品牌免受非法侵害,保护企业尤其是高新

 

技术企业的创新积极性,降低企业自身打假成本。(责任单

 

位:区科工信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文广新局)

 

(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价格秩序。围绕“反垄断、反

 

欺诈、反暴利”,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优化价格环境,

 

维护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市场规则,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八)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全市统一的信用体系、数据库等建设工作。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加工应用,推动政府部门率先在社会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运作,建立区内企业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更好发挥社会征信机构作用,大力发展征信市场,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征信业。加强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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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推动诚信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提升信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两建办)

 

五、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一)落实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

 

的统一部署,落实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严格执行降

 

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

 

比例上限的相关规定,按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推进生育

 

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

 

财政局、区住建水务局、区地税局)

 

(二)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

 

坚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建立与经

 

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将现行最低工

 

资标准调整由 2 年一调改为 3 年一调。控制好最低工资调整

 

幅度,原则上不超过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

 

充分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劳动者发展需要。(责任单位:区

 

人社局)

 

(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巩固现有“区—街—社区”

 

三级管理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就业管理服务信息

 

资源,促进失业人员就业,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推进解决就

 

业难和招工难问题。深化“双到双零”、“爱心天河”、“就业

 

援助月”、“就业携行计划”等品牌活动。继续以“零距离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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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重要措施,统筹做好各类人群,

 

特别是残疾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就业困难特殊群体的

 

就业援助工作,为其提供就地就近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

 

与再就业。到 2018 年底,力争城镇登记人员失业率控制在

 

3.5%以下,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 70%以上。(责任单

 

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提升企业劳动力技能水平。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

 

训、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来穗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贯

 

彻执行“培训券”政策,大力支持企业现代学徒制培训,加

 

快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打造职业技能强区。分类分批对

 

区内有就业能力及培训意愿的“农转居”劳动力进行培训,

 

积极推进转制居民市民化、职业化。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

 

推动校企合作,引导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主动对接产业园企

 

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五)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将援企稳岗补贴发

 

放范围由 10 个困难行业企业扩大到所有行业企业。对依法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

 

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鼓励其申请稳岗补贴,按该企

 

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发放援

 

企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责任单位:

 

区人社局)

 

六、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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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免费通行政策。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

 

色通道”通行政策,及时开展交通运输收费检查,重点对鲜

 

活农产品运输通道的设立和收费进行检查,保障免费政策的

 

落实,切实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责任单位:区住建水

 

务局)

 

(二)大力清理公交、客运站场收费。配合省、市开展

 

清理公路客运站场收费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

 

一律予以取消,对车辆停放费、车辆清洁费、安检费、客运

 

代理费、行包运输代理费等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完善相关收

 

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区发

 

改局、区住建水务局、区财政局、广州东站管委会)

 

(三)不断提高物流效率。支持物流中心、城市物流配

 

送、冷链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甩挂运输和物流标准化体系

 

建设。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的信息化、智

 

能化水平。完善物流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

 

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商务金融局、区科工

 

信局、区住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七、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

 

(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降低成本。鼓励企业充分

 

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内部管理升级,创新营销

 

模式,提高效益水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智慧流通,提高

 

产品的成品率、优质品率和精准营销匹配率。加快推进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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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大幅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实现降本增效。推进小批量、

 

多批次、低库存、少环节的柔性化生产和作业成本法应用,

 

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发

 

改局、区商务金融局)

 

(二)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应用创新。支持大型百货公司、

 

普通超市、连锁便利店及专业市场等传统商贸流通主体开展

 

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提升线下

 

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制

 

造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加快转型升级和市场开拓,打通产业链

 

上下游信息流,建立采、产、供一体化信息平台,鼓励开展

 

定制生产与智能制造;加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

 

励餐饮、住宿、旅游、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类企业自建或利

 

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线上服务和线下体验,推动生活服务领域

 

电子商务应用。(责任单位:区商务金融局、区科工信局)

 

(三)切实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和企业目标成本管理。

 

完善鼓励和支持企业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推广可有

 

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各种技术,促使企业持续提高生产效率。

 

引导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各环节耗

 

费实施严格的全面控制,制定降成本目标。(责任单位:区

 

科工信局)

 

八、落实降成本工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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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工

 

作部署,把深化机构改革同“放管服”有机结合起来,优化

 

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改革和企业兼

 

并重组,有序推进财税、金融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

 

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降低供给成本、提高供给效率,形

 

成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和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二)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

 

机制创新、营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加大

 

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提高创新资源产出率和全要素生产

 

率。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改进生产经营模式。通过“互联网+”协同制造、高效物流、

 

政务服务,提升企业运营和物流效率,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三)全面加强监管和改善公共服务。加强反垄断、反

 

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安全监督等市场监管,充

 

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扩大覆盖面,延伸服务终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

 

务效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

 

共服务。

 

九、加强组织保障与督查

 

(一)加强组织落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组成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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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工作小组,区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牵头部门会同各

 

责任部门建立降成本工作联动机制,指导开展具体工作,建

 

立各专项工作任务台账,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确保各项

 

工作衔接顺利。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

 

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协调配合。降成本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措

 

施涵盖领域广,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各项政策

 

措施的统筹衔接,增强工作合力。同时要做好与市相关部门

 

的沟通汇报,密切跟进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使我区行动与上

 

级政策要求衔接一致。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指导和支

 

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既符合规定,又切合实际,增强可操

 

作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经费保障。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要组织评估测算,及时做好经费安排计划,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四)做好舆论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政策措施的解

 

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鼓励企

 

业通过加强自身管理、实施技术改造、实行集约生产经营主

 

动努力降低成本。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

 

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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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支持降成本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将降成本工作纳入

 

年度工作重点,确保落实到位,于每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将本季度推进降成本落实情况汇总报送区发改局、区财政

 

局汇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定期向上级牵头部门报送总体

 

工作进展情况。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各

 

责任单位要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不断调整完善相关

 

措施,建立健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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