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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关于开展省级惠农信息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21 09:04:36 阅读:0

粤农办〔2015〕41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发 〔2014〕2号)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2015年)>的通知》(粤农函〔2015〕854号)要 求,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惠农信息社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类型

  全省范围涉农企业、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组织、村委会等单位均可申报,按企业经营型、青年创业型和公共服务型三种类型开展认定。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采用网络系统申报和管理,网址为www.gd12316.org(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信息社管理主体自主申报、县(市、区)农业局推荐、地级市农业局审核并填报本市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邮寄到我厅市场信息处,由省级统一认定。

  三、建设要求

  惠农信息社要求已面向农民开展服务,具备有场所、有专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制度、有标识、有内容的“八有”标准。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10月31日前完成,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于11月5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邮寄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1105房)。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认真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农业局开展惠农信息社申报工作,推荐基础条件好、服务水平高、模式成熟的信息站点。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高度重视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于10月10日前将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络员信息发送至我厅市场信息处。

  (三)省级协议服务运营商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提交省级审核。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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