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创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活动的通知》(改办字〔2015〕15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示范社推荐和申报工作。 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推荐2-3个符合申报条件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填写《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于10月22日前报送省林业厅林业改革 发展处。
附件: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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