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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信]佛山市经济和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市级技改专项资金骨干企业重大技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08 04:14:08 阅读:0

佛经信〔2015〕358号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财税)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佛山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5〕29号)精神,现组织开展申报2015年市级技 改专项资金骨干企业重大技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增资扩产方向: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扩大先进产能、延伸产业链为核心,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资扩产,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效益。 

   (二)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方向:支持骨干企业自主创新或引进领先技术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先进技术、新工艺和新标准的应用。(重点扶持范围和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扶持方式 

  2015年市级技改专项资金骨干企业重大技改示范项目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增资扩 产、核心技术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项目完成后,参照《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三、分配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对项目进行补助,形成项目安排计划。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申请,报送有效申报材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区财政(财税)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联合正式行文,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收到各区申报材料后,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形成项目安排计划。 

   五、资金管理 

   参照《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时间进度 

  各区于10月22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并正式行文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一式5份及光盘一份;各区另外自留全套相关材料以备检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数量要求(指导数) 

  增资扩产方向:每区项目申报指导数6个; 

  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方向:每区项目申报指导数2个。 

  (三)上报要求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财税)局对本地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 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要件的符合性负责,并出具项目真实性审核意见(加盖项目组织部门公章)。同时认真填写专项资金项目要件审查表(见附件2)、 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承诺书(见附件7,由项目申报单位、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财税)局共同填写),核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和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认真编写好申请报告(见附件4),如实完整地填写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其中审核意见表由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盖章)。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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