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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下半年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13 01:02:02 阅读:0

    为了创新使用我区扶持企业发展资金,促进我区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 据《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等文件, 从即日起组织2015年度下半年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具体要求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的申报指南。


附件:

 

2015年度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

  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

  二、责任部门

     (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区创新扶持资金相关产业政策制(修)定、开展资金监督等。

(二)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负责区创新扶持资金的政策执行,包括项目受理、符合性审查、资金专帐管理、资金发放、绩效追踪和评估、协助资金收回等。

(三)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托开展区创新扶持资金项目风险审查、资金追偿、协助资金收回等。

    (四)监管银行:负责区创新扶持资金的发放、收回和协助追偿等。

  三、政策依据

(一)《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二)《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三)《顺德区关于推进“机器代人”计划 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实施办法》(顺经发[2014]179号)

(四)《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5号)。

(五)《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3号)。

(六)《顺德区科技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顺经发[2013]116号)。

(七)《顺德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办法》(顺经发[2013]117号)。

(八)《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4号)。

(九)《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顺经发[2013]273号)。

(十)《顺德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顺经发〔2014〕59 号)

     四、支持方向

     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纳入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范围产业政策的企业或平台进行扶持,重点扶持技术改造和先进装备业、智能制造项目。具体扶持项目如下:

(一)2015年两化融合及机器代人项目。

(二)2015年物联网项目。

(三)2015年科技资金重大科技项目。

(四)2015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五)2015年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六)2015年重点设计创新产品项目。

    (七)2015年电子商务项目。

     五、申报条件

     申请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的企业,除符合相应产业政策及申报指南要求的条件,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区依法注册,依法纳税的企业法人。

    (二)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从事知识型、智慧型的现代服务企业;以及有利于推动我区高端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项目。

    (三)企业承诺不低于创新资金金额1倍或以上的自有资金配套投入。

    (四)企业有偿还创新资金的能力,并承诺到期等额归还创新扶持资金。

(五)企业承诺创新扶持资金只用于项目实施所需要的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研发等支出,不得用于员工工资和奖励,不能挪作他用。

(六)创新扶持资金必须用于顺德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的项目。    

 六、申报程序(略)


采取无息使用方式予以扶持。每家企业无息使用的创新扶持资金仅限一笔,且每笔期限为一年,到期等额归还。如存在旧的创新扶持资金未归还,则不得申请新的创新扶持资金。

    八、扶持金额

通过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符合性审查,并通过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审查的企业,经公示和落实反担保措施、完成相关法津手续后,每家企业可以获得的无息使用金额为:

(一)2015年两化融合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机器代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2015年物联网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2015年科技资金重大科技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2015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2015年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2015年重点设计创新产品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2015年电子商务无息使用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九、受理申报时间

    2015年区创新扶持资金分两次申报,上半年、下半年分别接受一次申报。上半年的受理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受理,4月17日截止申报。下半年的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十、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材料(见本指南附件或各产业政策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二)风险审查申报材料(通过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符合性审查后再准备并提供,企业可以先阅知)。

序号

提交资料

要求

1

《区创新扶持资金风险审查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填写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三年历次变更验资报告

复印件

3

审计报告

有则提供

4

贷款卡贷款信息

打印近期

5

工商网或信用网信息

打印

6

办公或厂房租赁合同

复印件

7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缴纳营业税的依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近三年

8

银行对账单

复印件

9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上两年度、近期财务报表

10

其他重要信息凭证或材料

复印件

     十一、项目受理及咨询电话

    (一)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项目申报受理及符合性审查等)

1、地址:大良德胜东路华南家电研究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研发楼首层

    3、有关要求。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

(二)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审查材料受理)

1、地址:大良德胜东路华南家电研究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研发楼首层


十二、其他

1、2015年区创新扶持资金总盘子有多少?

2015年区创新扶持资金新增5000万元。2013年、2014年区创新扶持资金合计已发放13152万元(含2014年展期项目),预计2015年区创新扶持资金累计发放可达1.5亿元。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2、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与一般的银行贷款有什么区别?

    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不同于一般的银行贷款,创新资金具有如下优势:1、免息。使用区创新扶持资金的企业在约定的使用期限内无需向政府或银行机构支付任何利息;2、免收保证金。企业可以100%全额使用所获得的资金;3、除法定费用(主要是印花税、抵押物评估费等)外,企业无需支付其他费用;4、担保方式比较灵活。

3、什么是符合性审查,什么是风险审查?

符合性审查为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的审查;风险审查为申报的企业是否具有资金偿还能力的审查。只有既通过符合性审查,又通过风险审查的企业才能获得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支持。

    4、曾经申请过创新扶持资金,是否可再申请?

申报无息使用项目的,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笔创新扶持资金,如存在旧的创新扶持资金未归还,则不得申请新的创新扶持资金。

附件:

1、2015年两化融合及机器代人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2、2015年物联网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3、2015年科技资金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4、2015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5、2015年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6、2015年重点设计创新产品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7、2015年电子商务无息使用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附件1:

 

2015年两化融合及机器代人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政策依据

    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2、《顺德区关于推进“机器代人”计划 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实施办法》(顺经发[2014]179号)

   3、《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5号)

   4、《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5、《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二、支持方向

专题1、“机器代人”项目。扶持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实施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优先扶持工业机器人行业应用示范项目、工业4.0示范项目、行业有代表性的生产线或生产系统智能制造升级示范项目、智慧工厂示范项目等。无息使用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专题2、生产装备、工业产品数字化研发及应用。扶持智能机械装备、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企业发展信息家电、平板显示、计算机及外设、通信、智能仪器仪表等数字产品的建设项目。

专题3、产品研发设计智能化。企业集成应用CAD、CAM、CAE、PDM/PLM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研发和设计的建设项目。

专题4、经营管理信息化。企业运用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实施物资管理、购储运、设备管控、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销售办公一体化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专题5、市场营销电子化。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专题6、软件及信息系统服务集成化。支持企业信息系统集成、电力系统软件、电信系统软件、交通物流系统软件、指挥控制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互联网增值服务项目,信息安全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项目建设。

    三、扶持对象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对我区支柱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顺德智造”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的技术研究或产业化项目。

2、项目技术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3、项目技术研究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项目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关联度高,产业化前景良好,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4、项目研究的内容是产业共性技术或行业关键技术。

5、申报的项目必须在顺德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在顺德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基础,并拥有较强的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每个单位作为项目主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合作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3、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已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有关信息化相关的示范企业,以及“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已入驻或计划入驻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的企业。

4、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笔区创新扶持资金,如存在旧的创新扶持资金未归还,则不得申请新的创新扶持资金。

5、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好的经济实力和信贷条件,以保证项目能顺利按计划开展实施。

    四、扶持金额

    每个两化融合项目(专题2-专题6)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机器代人项目(专题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受理申报时间

 通知统一发布时开始受理,至4月17日截止受理。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表(附件3);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4);

4、项目资金投入保障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5、经审计的2014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由省财政厅备案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备案条形码);

6、2014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7、自筹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贷款合同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专利受理书或专利证书等);

9、已开展实施的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项目已经支出资金的要提供资金支出有效凭证;

10、联合申报的项目要附合作协议;

11、提供项目主承担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有关信息化相关的示范企业,以及“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已入驻或计划入驻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的企业。

(二)项目受理: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受理联系人、联系及咨询投诉电话

(一)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华南家电研究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研发楼首层

(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信息科(咨询投诉)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八、其他

附件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附件2:《顺德区关于推进“机器代人”计划 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实施办法》(顺经发[2014]179号)

附件3: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附件5:《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顺经发[2013]115号)

附件6:《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附件2:

2015年物联网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政策依据

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2、《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3号)

3、《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二、支持方向

专题1、物联网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重点支持区内企业在物联网产品的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标准制订等。

专题2、物联网应用与系统集成。重点扶持智能装备、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智慧农业、智慧城市、智慧安防等方面的系统集成应用示范与推广。

三、扶持对象

1、项目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在顺德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基础,并拥有较强的物联网人才队伍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好的经济实力和信贷条件,以保证项目能顺利按计划开展实施。

3、申请项目必须在顺德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4、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已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有关信息化相关的示范企业,以及“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已入驻或计划入驻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的企业、或国家、省、市、区级物联网中心或分中心企事业单位。  

五、扶持方式及金额

每个项目无息使用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受理申报时间

通知统一发布时开始受理,至4月17日截止受理。

七、申报材料

(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2015年度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3);

4、项目资金投入保障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5、经审计的2014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由省财政厅备案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备案条形码);

6、2014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7、自筹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贷款合同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被认定的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已开展的市场应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已开展实施的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项目已经支出资金的要提供资金支出有效凭证;

10、联合申报的项目要附合作协议;

11、提供项目主承担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有关信息化相关的示范企业,以及“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已入驻或计划入驻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的企业、或国家、省、市、区级物联网中心或分中心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受理

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八、项目受理联系人、联系及咨询投诉电话

 1、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华南家电研究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研发楼首层

 2、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信息科(咨询投诉)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九、其他

附件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附件2:2015年度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3: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附件4:《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3号)

附件5:《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附件3:

 

2015年科技资金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政策依据

    1、《顺德区科技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顺经发〔2013〕116号)

2、《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 号)

3、《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二、扶持对象

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顺德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报主体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较强基础和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技术和装备的必要条件;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信度高,具备支持重大项目实施的必要资金。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主申报单位必须是顺德区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2.主申报单位须保证有足够的自筹资金配套投入,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须承诺项目到期等额归还扶持资金。

3.同一申报单位承担2项或以上获区级科技经费支持项目,到期完成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重大科技项目。

4.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晰各方分工任务、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申报单位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体责任。

(二)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项目完成后须达到各项技术和经济验收指标。

四、扶持金额及方式

重大科技项目采取无息使用扶持方式,符合相关要求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无息使用资金扶持。

五、受理申报时间

 申报书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六、申报材料

(一)填报《佛山市顺德区科技资金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报告》,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科技查新报告、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企业自筹资金配套及按期归还扶持资金承诺证明、项目合作协议(有开展项目合作时提供)等项目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受理联系人、联系及咨询投诉电话

  1、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

  地址:顺德大良德胜东路3号华南家电研究院研发楼首层

  2、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发展科(咨询投诉)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八、其他

 附件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附件2:《顺德区科技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顺经发[2013]116号)

 附件3:《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附件4:佛山市顺德区科技资金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

 附件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题纲


附件4:

 

2015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政策依据

   1、《顺德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办法》(顺经〔2013〕117 号)

   2、《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 号)

   3、《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二、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重点支持企业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改造。

 

     三、扶持对象

    申请专项资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顺德区设立的从事工业生产的中小企业。

   (二)依法经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三)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四)企业在项目申报前连续两年盈利。

   (五)项目的实施期限在两年内(含两年)。

   (六)项目实施地在顺德区。

四、扶持方式及金额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每家企业单个项目可以给予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的无息使用资金扶持,具体操作按《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受理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4月17日前报送至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一)《顺德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见《扶持办法》附件2)。

      (二)《顺德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见《扶持办法》附件3)。

      (三)相关附件: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项目资本金证明。

       4.政府颁发有关技术发明、名牌、重点企业等证书。

       5.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近年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

       7.《顺德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承诺函》(见《扶持办法》附件3)。

  七、项目受理联系人、联系及咨询投诉电话

  1、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

  地址:顺德大良德胜东路3号华南家电研究院研发楼首层

     2、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工业发展科(咨询投诉)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八、其他

附件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附件2:《顺德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办法》(顺经发[2013]117号)。

附件3:《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附件5:

 

2015年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政策依据

 1、《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4号)

     2、《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 号)

     3、《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注册地在顺德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对该专利技术具有合法实施权的企业。

  2、申报项目应当是具有一件或以上以发明专利技术为核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

  3、专利技术要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有后续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对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突出的作用。项目实施能为发展高新技术、引进再创新、取代进口或出口创汇、对区域经济起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所属技术领域符合国家及我区产业发展方向。

  5、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已有一定规模,目前销售额达300万元,预计2年内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项目产品生产销售虽未形成规模,但项目的专利技术水平代表了本领域、本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能带动相关产品或产业在技术、用途、功能等方面的创新,明显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6、项目在申报时应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或设计人纠纷,应无正在进行的专利权无效审理。

 三、扶持金额

 每个项目无息使用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四、受理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五、申报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

 2、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

 3、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4、实用新型专利须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5、申报单位不是专利权人的,须提供对该专利享有实施权的合法文件(如与专利权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

 6、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无息使用承诺书。

 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4月17日前报送至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受理联系人、联系及咨询投诉电话

  1、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华南家电研究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研发楼首层

  2、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和工业设计科(咨询投诉)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七、其他

 附件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附件2:《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4号)

 附件3:《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附件4:顺德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附件5:顺德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6: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承诺书

 

 

 

 

 

 

 

 

 

 

 

 

 

 

 

 

 

 

 

附件6:

 

2015年重点设计创新产品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政策依据

1、《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顺经发〔2013〕273号)

2、《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 号)

3、《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二、申报条件

1. 须是整合运用现有技术或综合应用新技术、新材料、 新工艺的原创性设计或重大改良性设计,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前景和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 能在款式、结构或功能上明显优于现有产品或具有革新性进步,对形成消费新市场和引导环保、节能、低碳等新生活方式的作用明显。

3. 项目的产业化条件具备,有相应自筹资金、生产设备或已达成融资、合作生产等协议。成功引入风险投资合作或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等担保方式贷款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评审。

三、扶持金额

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

 四、受理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五、申报材料

1、填写《顺德区工业设计促进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认定证明文件、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材料等项目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

六、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4月17日前报送至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受理联系人、联系及咨询投诉电话

 1、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华南家电研究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研发楼首层

  2、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和工业设计科(咨询投诉)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八、其他

附件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附件2:《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顺经发[2013]273号)。

    附件3:《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 号)

附件4:顺德区工业设计促进项目申报书

附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附件7:

 

2015年电子商务无息使用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政策依据

    1、《顺德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顺经发〔2014〕59 号)

2、《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3、《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二、支持方向

   扶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

1、无息资金使用项目扶持对象:经认定的顺德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2、申请无息资金使用的企业需向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提交《顺德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无息资金使用项目)》,经初评后择优向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推荐;被推荐企业根据无息资金使用要求向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一步提交有关风险审查资料。每家企业每次申请无息资金使用额度不能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单位要求

    1、申请企业必须是在顺德区内注册,经认定的顺德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2、申请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申请企业近3年来无违法纪录以及无涉及重大法律纠纷;

    4、申请企业需提交由法人代表签名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对弄虚作假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014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4、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

六、扶持金额

每个项目无息使用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七、项目受理

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在4月17日前提交至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八、项目受理联系人、联系及咨询投诉电话

1、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华南家电研究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研发楼首层

    2、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信息科(咨询投诉)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九、其他

附件1:《顺德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4]332号)

附件2:《顺德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顺经发[2014]59 号)

    附件3:《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 号)

附件4:2015年度顺德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无息资金使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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