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动漫企业: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动漫企业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1、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及动漫企业年审申请表;
2、《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材料(与动漫企业认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一致,特别注意需提交动漫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3、如公司经营活动发生变化(如更名、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经营方向改变等),须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按照文化部相关文件要求,动漫企业年审不合格的,由省级认定机构收回动漫企业证书,并通报财政、税务等部门。对年审合格且时间超过三年,即动漫企业证书超出有效
期的企业,由省级认定机构收回原证书,更换新证书。
2、年审材料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动漫企业年审材料一份即可。
3、重点动漫企业的年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提交时限
请将年审材料于2015年6月10日前送至省文化厅文化市场与产业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1203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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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样板) (点击可下载)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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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动漫企业年审申请表(样板) (点击可下载) |
广东省文化厅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