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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领取2025年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04 04:03:02 阅读:0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13号)中“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按照‘免申即享’方式兑现”的相关规定,经履行有关程序,确认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26家单位符合领取2025年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的条件。我局将按照“免申即享”方式兑现相应的奖励资金,资金由市财政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给各项目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企业于规定时间内,依据《申领2025年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操作指南》,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免申即享项目——“2025年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专题上传奖励申领。逾期未办理,将视为放弃领取本次奖励资金,若企业自愿放弃领取该项奖励资金,请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上传放弃领取奖励声明(详见附件 3)并保存提交,此后我局将不再通知企业申领该项资金。如若企业发生更名情况,请在系统一并上传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二、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规范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企业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上提交申领材料的时间为:2026年2月4日(周三)9:00至2026年2月9日(周一)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不具备资金拨付条件的,暂缓拨付奖励资金,我局将另行通知企业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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