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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0 03:01:28 阅读:0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均在东莞实施,所属技术领域应紧密契合东莞产业链布局和发展方向,符合《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5〕1号)要求,支持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玩具、家具、造纸、包装印刷、化工、模具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软件等)、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产业发展壮大;支持下一代移动通信、算力网络、合成生物、氢能、纳米材料、数字空间、低空经济、量子计算、人型机器人等未来产业快速发展。

  (三)项目技术创新性强,能够解决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特别是“卡脖子”技术问题,并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优先支持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入库。

  (四)项目应有稳定的资金投入,3年内(含实施期前2年)累计对项目的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须设立项目研发专账)。

  (五)项目产业化方向明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确保入库后3年内取得可实际应用的新产品、新工艺等成果和实现产业化。

  (六)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填写申报系统“项目开始时间”须与项目实施时间一致),且入库项目将不受理项目变更申请。

  二、入库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镇街(园区)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材料填写:项目入库申请形式为网上申报,常年受理,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填报单位线上填写项目入库申请书,须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选择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2025年)。若填报单位为首次参加项目申报,必须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请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28日完成线上填写并提交入库项目申请书。

  (三)镇街(园区)推荐:填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项目入库申请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推荐(2025年4月11日17:30分前)。无属地主管部门的单位由我局直接受理。

  (四)项目有保密要求无法线上填报的,可形成书面材料,经镇街(园区)确认后,直接送交我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科技安全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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