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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11 09:14:06 阅读:0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为切实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申报的企业

  有意愿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第四批到期申报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

  (三)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三、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

  (一)由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模块暂未开放,参加预申报企业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纸质的新申报或复核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暂以会计报表替代);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初审把关、积极推荐申报;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寄送至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省厅将组织力量进行基础要求把关,符合的提请专家进行预审核,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给出修改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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