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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领取2024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5 11:01:52 阅读:0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审核,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等264家企事业单位申报的308项质量强区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含免申即享项目)符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9〕17号,穗埔市监规字〔2023〕1号)要求,按规定予以发放专项扶持资金人民币叁仟伍佰柒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元整(35799910.00元)。各单位获得扶持金额见附件。现将领取专项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

二、办理方式

获得项目扶持的企业请于上述办理时间内,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按办事指南要求上传《收款确认函》(收款确认函模板请登陆平台在进度查询详情界面下载),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获得免申即享类项目扶持的企业需同步上传《收款确认函》及《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一)资金拨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扶持资金需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质量培训、质量改进、品牌推广、科技攻关、认证活动等质量活动和人员奖励等,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的奖励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获得扶持总额的50%。企业和个人税务办理由领取单位负责。

(三)按照规定,每年获得扶持金额10万元以上的单位需在资金领取后半年内向区质量强区办提交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扶持资金专账管理、使用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等相关内容,配合接受绩效相关抽查。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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