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申报通知
  • 市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区级项目
  • 国家项目
  • 首页
  • > 申报通知
  • > 市级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企业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09 03:18:41 阅读:0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实验室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知识创造和知识获取能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肇科〔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类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材料报送。

  二、时间节点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把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产学研科截止时间为11月6日(市直申报单位直接送申报材料至市科技局产学研科审核)。

  (三)纸质材料提交要求。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送交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由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后按期送市科技局产学研科。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肇庆市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请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和发动相关企业申报,并按要求和时间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需提供诚信承诺书、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陆信用中国下载),以上材料请一并附在申报材料中。

  • 上一篇: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下一篇: 关于2023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题五)拟资助计划的公示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