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申报通知
  • 市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区级项目
  • 国家项目
  • 首页
  • > 申报通知
  • > 市级项目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6 12:02:16 阅读:0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根据《东莞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要求。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填报。

  本项目采用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2日—6月30日17:00。项目申报人按通知规定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资料,提交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审核后,再提交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二)线上审核。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7:00;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将于7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

  1.经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书面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2.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确保申报书完整性、一致性和合规真实性,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4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需邮寄的,须满足时间充裕(至少为截止日前三天)、资料无误等条件,邮寄收件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物料室。

  (四)组织评审

  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环节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环节,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在孵企业数量统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

  (二)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请留意申报状态并及时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备。

  (四)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特此通知。

  • 上一篇: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伦教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下一篇: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2022年)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