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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25 04:11:09 阅读:0

 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越秀区科工信局、天河区科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见附件1)要求,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

  1.融资再担保代偿专题。以补偿资金池形式,对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50%的分担补偿。(详见附件2)

  2.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题。对于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高成长中小企业),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因商业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获得市级贴息支持的贷款不得再申报省级贴息。(详见附件2)

  (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我市并获得股权融资项目,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给予奖补。(详见附件3)

  (三)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

  4.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专题。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在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详见附件4)

  5.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专题。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详见附件4)

  6.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专题。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省内(不含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详见附件4)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5月26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6月19日(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在7月31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pdf

     2.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专项申报指引.doc

     3.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申报指引.doc

     4.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申报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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