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实施单位完成“2020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委托项目。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3月3日至3月16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具备一年以上组织评审经验。
(四)熟悉广州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建设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
三、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经费预算50万元以内,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负责2020年市级孵化器认定的材料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和评审结果汇总;
2. 负责2019年度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的材料受理、组织评审和评审结果汇总;
3. 配合市科技局开展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相关工作;
4. 配合市科技局开展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政策宣讲、行业对接;
5. 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全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登记和变更工作;
6. 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国家、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认定工作;
7. 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国家和省级孵化载体的年度评价工作;
8. 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相关业务工作。
四、委托事项工作要求
(一)进度要求。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二)质量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工作要求,按工作内容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委托事项。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申报单位资料及评审结果等内容,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
(三)验收方式。由受托单位提交工作报告,由我局审定。
五、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于2020年3月13日17:30前交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平台基地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4号楼东座303室,邮政编码:510030)。
六、其他
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协商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