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申报通知
  • 市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区级项目
  • 国家项目
  • 首页
  • > 申报通知
  • > 市级项目

[东莞市]关于组织申报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度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02 10:40:57 阅读:0

 各园区级试点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松山湖发〔2018〕37号)和《关于印发〈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松倍增办〔2019〕7号),现组织开展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分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两个阶段。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星期四),

申报网址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纸质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

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至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大厅28、29号受理窗口。

二、申报对象

申请企业为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度考核被评为达标类的园区级试点企业(具体条件以申报指南的要求为准,企业名单参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松山湖园区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包括在线申报和纸质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1&2:申报指南20190826

附件3: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

附件4: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申请表(2018年度)0814

附件5:承诺书(单项申请配套资助金额超50万元的企业提交)

附件6:政策专题申报流程(教程)

附件1

 

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度园区级

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资金

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本次申报是针对松山湖“倍增计划”符合相关条件的园区级试点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属于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度考核被评为达标类的园区级试点企业。

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年度税收贡献,同比增长达到15%以上(含15%)。

3. 已获得东莞市《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中所列扶持项目资助(获批时间须在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且该项目纳入《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同时对应市财政扶持资助资金已拨付到位(拨付时间须在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

4. 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或被处罚记录,并且无涉于东莞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资助(补贴)资金不予资助的具体范围所列事项,追溯起始时间统一为2017年4月10日。

5. 无违约失信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一)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其他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内容和标准

具体资助项目和标准参见《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

三、申报材料

(一)须向园区倍增办提交以下申报资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资料一式3份:

1. 《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申请书(2018年度)》;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获批东莞市《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中所列扶持项目有关资金拨付的通知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 企业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获得东莞市《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中所列扶持项目有关资金的票据证明(如银行转账单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资金已经拨付的材料)复印件;

5. 税务部门盖章的2018年度完税证明材料。

6. 申请《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所列扶持项目单项资助50万元以上的,还须提交5年内不得将注册地搬离园区的书面承诺。

7. 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的,与东莞市《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中所列扶持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第一步,网上申报

1.登录松山湖官网,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 ”,如下图;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倍增政策事项,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第二步,纸质申报

待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将通过网上预审的申报表格打印,在盖章处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连同申报项目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两套,整套申报资料骑缝加盖企业公章后,递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大厅28、29号受理窗口。同时将盖章的表格扫描电子件发至邮箱。

(二)形式审查。松山湖倍增办审核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报资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

(三)部门审核。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申报单位资格相符性,核出对应资助标准与金额等拟资助计划。

(四)征求意见。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将拟资助计划函发财政分局、应急管理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征求意见。

(五)名单公示。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结合部门意见形成初步审查结果并对外公示。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或投诉。对公示有异议的,应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报告;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予纳入资助范围。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六)通知回复。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向管委会报送资金使用计划请示,待批准同意后,将资金拨付通知文件下达申报单位。

(七)资金拨付。申报单位提供拨付账号等信息,由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材料移交财政分局办理拨付手续。

(八)信息公开。按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松山湖官网对资助资金相关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五、配套资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收到配套资助资金后,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规范做好财政资助资金的会计处理,落实专账核算管理制度。

六、其他事项

本申报指南由松山湖倍增办负责解释。

附件2

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度园区级试点

企业考核达标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9144190075864837XF

2

广东百圳君耀电子有限公司

914419006610211919

3

广东远峰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914419000507253412

4

东莞市科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1900564570375J

5

广东虹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315279595E

6

广东红珊瑚药业有限公司

91440800707907909U

7

东莞博奥木华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325068871Y

8

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19007838887467

9

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794627680G

10

东莞赛微微电子有限公司

91441900696449139L

11

广东大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7709532030

12

广东博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441900590137612T

13

广东东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9144190031520944XP

14

东莞市金美济药业有限公司

914419005517212699

15

广东思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91441900685394160K

16

广东中实金属有限公司

91441900766589920U

17

广东乐普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5625514023

18

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914419005572885745

19

东莞市纳声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680608668Q

20

东莞光智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3981899810

21

广东科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555639369N

22

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1900797789044Q

23

广东荣文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1441900726509463N

24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914419005555877491

25

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

91441900090133869B

26

广东思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557282738D

27

东莞海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91441900338240319M

28

东莞飞思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MA4UPYX438

29

东莞市优超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320503272B

30

富通尼激光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91441900MA4UW6029D

31

歌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MA4X11YRXD

32

东莞洋紫荆牙科器材有限公司

91441900MA4UM60B8D

33

东莞记忆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0599084431

34

东莞阿尔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MA4UJE1W1H

 

  • 上一篇: [市科技局]2020年广州市创新环境计划科技服务补助网络评审专家名单公开
  • 下一篇: [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