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府〔2016〕86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18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追加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2018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追加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