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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18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09 02:46:22 阅读:0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区内生物企业、机构研发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进一步加快区生物产业的发展,促进生物产业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穗开管办〔2016〕28号)中第八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区2018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申报工作。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类别包括: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奖励和医疗器械奖励。由于新药证书及新兽药证书的相关奖励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生物

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科创规字〔2018〕1号)政策及实施细则进行组织兑现,因此2018年度生物产业研发奖励不包含新药证书及新兽药证书的相关奖励。详情请查阅《生物

产业研发奖励办事指南》(附件1)。

请区内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表格和提交附件资料,并按区政策兑现窗口要求填写政策兑现事项后,在申报日期内将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

一式三份报送区政策兑现窗口,受理地址: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

政策兑现窗口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


附件:1.生物产业研发奖励办事指南.doc           

     2.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生物产业奖励申报书.doc

附件1

生物产业研发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28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本区内注册登记、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并在本区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

(二)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三)研发的新药或医疗器械必须在本区进行产业化。

(四)知识产权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按照不同新药品种、类别及阶段、医疗器械类别,给予不同额度奖励,具体见附表。其中医疗器械产品必须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和产品注册证书(详见附表)。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分别装订成册,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开发区生物产业研发奖励申请表(含在区内进行产业化的承诺书,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后,即可打印;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5、企业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上述事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资金批复要求,提供以下拨款材料一式一份,提交拨款材料时还需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

1、企业申请资金拨付的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出具的收据(客户联原件,加盖财务专用章)。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黄埔区科技局)

八、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同时链接到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研发奖励申请书》和提交附件资料并下载打印,装订成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后的政策兑现申请,送区科技创新局审核;

(四)区科技创新局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将在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批复并转交区政策研究室;

(五)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收据,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材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六)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七)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附表:各类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奖励表

                                   单位:万元

奖励金额       证书

分类

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化药类新药

1

50

2

40

3

20

4

15

5

10

中药和天然药物类新药

1

50

2

40

3

20

4

20

5、6

15

7、8

10

生物制品类新药(包括治疗用和预防用生物制品)

1、2

50

3、4

40

5-9

20

10-14

10

医疗器械产品

3类无源

50

3类有源

30

3类体外诊断试剂

35

 

附件2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生物产业奖励

申报书

 

 

申请奖励类别:新药临床批件 医疗器械

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联系人:电话:

EMAIL:

填报日期:年月日

 

 

 

 

 

 

 

单位:万元

申请奖励

基

本

情

况

 

临床批件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化药类新药

1

 

 

2

 

 

3

 

 

4

 

 

5

 

 

中药和天然药物类新药

1

 

 

2

 

 

3

 

 

4

 

 

5、6

 

 

7、8

 

 

生物制品类新药(包括治疗用和预防用生物制品)

1、2

 

 

3、4

 

 

5-9

 

 

10-14

 

 

医疗器械产品

3类无源

 

 

3类有源

 

 

3类体外诊断试剂

 

 

预计批件\证书产业化前景

 


 

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批件/证书申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产业奖励的资料属实。批件/证书在获得广州开发区生物产业奖励后,其产业化将在区内进行产业化;如未能在区内进行产业化,将退回所获得的资助经费。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

 

药物临床研究批件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发明专利证书

 

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企业完税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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