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复函》(粤经信创新函[2018]108号)“请你委会同市财政局对2017年度全省范围内符合粤经信创新函[160号]文确定的保费补贴试点工业机器人产品目录的项目进行审核、公示以及资金下达。”的要求,经项目征集、专家评审、其他地级市主管部门核定等程序,现将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省内其他地级市的项目(广州市的项目已下达)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委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附件: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项目表(省内其他地级市)
附件
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项目表(揭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