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产品加工企业:
根据《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穗农办〔2018〕164号),请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2018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申报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6月1日前将一式7份申报书及附件(需装订成册)报至区农林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产品加工企业:
根据《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穗农办〔2018〕164号),请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2018年度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申报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6月1日前将一式7份申报书及附件(需装订成册)报至区农林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