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批示要求,为了展示广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成果,加强新材料产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经自愿报名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广东省产业园区协会”为我省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组展工作承担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反映。
根据《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批示要求,为了展示广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成果,加强新材料产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广东新材料产业发展,经自愿报名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广东省产业园区协会”为我省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组展工作承担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