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54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支持对象、条件和标准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18年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外经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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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54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支持对象、条件和标准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18年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外经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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