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国家布局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发展的重要机遇,围绕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战略部署,以区块链技术为切入点,推动“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的内涵和核心竞争力,我办根据金融高新区的实际情况及充分咨询金融与金融科技业界专家学者意见,制定了《关于支持“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发展的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建议与意见。
意见反馈时间截至2018年3月7日。
关于支持“区块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发展的扶持措施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以下简称“金融高新区”)
机遇,围绕金融、科技、
结合金融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扶持措施。
述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一条 【落户奖励】对经认定的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区
本的 10%自注册之日起 3 年内给予注资奖励,每家企业或机
第二条 【物业支持】对经认定的“区块链+”金融科技
方米;根据评级,给予最高
第三条 【平台支持】成立广东金融高新区金融科技研
协助做好引进企业或机构的评定和培育;每年安排不少于 500 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区
院及孵化中心 5 年免费办公场地使用及全额装修补贴。
第四条 【培育支持】对经认定的“区块链+”金融科技企业或相关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200 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500 万元、2000 万元、1 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500 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或机构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 500 万元。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的“区块链+”金融科技企业或相关机构,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依
第五条 【应用支持】鼓励以金融应用需求为导向,每年重点支持不超过 10 个以区块链为技术的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建设,每个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支持 300 万元。
第六条 【技术支持】对参与主导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规范)列入前 3 名的企业或机构,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奖励 100 万元,其中,每年分别给予第一、二、三名企业或机
构 100 万元、50 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区块链
5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
第七条 【金融支持】对“区块链+”金融科技企业或相
计算时间不超过 3 年,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 30 万
对首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的“区块链+”金融科技企业或相关机构,按实际获得投资额的 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奖励 100 万元。
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施》,对落户在千灯湖创投小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相应奖励。
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的“区块链+”
行相应奖励。
第八条 【活动支持】对承办国际级、国家级区块链研讨、论坛等高水平交流会议的“区块链+”金融科技企业或相关机构,经认定备案给予活动支持。
第九条 【人才支持】对经认定的“区块链+”金融科技
创新创业服务、人才安居
第十条 【培训支持】鼓励和支持“区块链+”金融科技
第三章 附则
获得奖励或补贴的扶持对象因业务拓展需要经区金融
内若迁出金融高新区或抽走注册资本的,应退还已收取的奖
对同一奖励或补贴事项既符合本措施规定,又符合南海
本扶持措施由区政府授权区金融办负责解释,并制定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