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政策要闻
  • 政策资讯
  • 首页
  • > 政策要闻
  • > 政策资讯

关于《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南府〔2018〕4号)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2-23 02:43:14 阅读:0

为进一步深化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的引进、培育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对南府〔2016〕1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南府〔2018〕4号。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一、新增“天佑之星团队”类别

 

原办法对立项团队项目分A、B、C三类进行扶持奖励,本次修订后,在原A、B、C三类的基础上增加“天佑之星团队”的类别。其目的是主要是借此引进一批世界科技前沿领域、能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的顶尖人才和高端引领项目。

 

二、申报团队、项目的条件

 

1、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且在技术、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成员结构科学合理,且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2、项目重点着眼于新兴产业,强调新项目在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中作用。

 

3、“天佑之星团队”的带头人需在其学术领域内有重大成就和突出贡献,项目对我区产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为确保团队、项目质量,该类团队的申报、评审工作与A、B、C类分开,单独进行。

 

三、支持措施

 

1、A、B、C团队。给予A、B,C类创业团队分别300万、200万、100万的启动扶持资金;每月最高12000元、8000元、6000元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每月最高4500元、3600元、2700元的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2、“天佑之星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具体金额视团队层次、项目质量及投资额度而定。

 

3、对验收评定为优秀等次的A、B、C团队项目,在原来进一步奖励租金补贴(三年不超100万)的基础上,增加后续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奖励,奖励额度为后续3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奖励总额度不超300万)。真正做到为团队“扶上马,再送一程”。

 

4、对获“蓝海人才计划”立项支持的创新、创业团队,重点推荐申报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并按佛山市立项扶持金额1:1配套扶持。

 

四、项目服务与管理

 

进一步强化对人才团队和项目的服务。明确区镇联动,强化对团队、项目的及时跟踪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机构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的全过程服务。

 

在强化团队服务的同时,也加强项目的管理。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联合区人才办和承载单位所在镇(街道)将加强项目的中期考核和验收管理。

  • 上一篇: [工信部]关于公布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 下一篇: 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