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申报通知
  • 市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区级项目
  • 国家项目
  • 首页
  • > 申报通知
  • > 区级项目

[南沙区]关于发布2018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19 05:33:32 阅读:0

 区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南沙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发布2018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体系

  本次发布的指南包括2016年度专利补贴申请,2017年度专利补贴申请、发明专利大户奖励、专利奖奖励,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级科技项目配套。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

  (二)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三)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须按专项申报指南在申报条件提交申报资料。申报材料受理后不予退还。

  (五)对获得区配套奖励类经费的单位须积极配合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调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调研等工作。

  三、资助方式

  本年度配套奖励类项目经费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详见各专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四、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各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供指定的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及附件须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南要求准备,并编制附件目录。报送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下午15时。

  (二)项目申报受理点: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南沙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二楼。

2016年度南沙区专利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专利统计数据归口在南沙区的有关单位或组织。

(二)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申请或获授权的专利予以补贴。

(三)如专利申请为共同申请,须为第一专利申请人。

    二、资助方式

2016年度专利补贴类型和标准按照原《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点的规定。补贴标准为:发明专利申请补贴1000元/件,发明专利授权补贴4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补贴400元/件,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补贴5000元/件,美国、日本、欧盟发明专利授权补贴10000元/件。项目经费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材料

    (一)2016年度南沙区专利补贴申请表。

(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2016年度专利授权(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专利证明材料须按照资助项目类型及专利列表顺序装订成册(胶装)。

 

2016年度南沙区专利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名

 

 

 

联系人

 

职务/职称

 

电 话

 

2016年度专利申请授权资助情况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数

(资助标准1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元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数

(资助标准4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元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数

(资助标准4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元

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数

(资助标准5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元

美、日、欧盟发明专利授权数

(资助标准10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元

2016年度专利补贴资助申请合计

      元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17年度南沙区专利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专利统计数据归口在南沙区的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

(二)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申请或获授权的专利予以补贴。

(三)如专利申请为共同申请,须为第一专利申请人。

    二、资助方式

2017年度专利补类型和标准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补贴标准为: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1000元/件,获得授权后资助8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500元/件;提交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资助12000元/件;申请美国、日本、欧盟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4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对于首次申请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的单位,前5件额外给予2000元/件的奖励。项目经费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以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为准。国内专利授权以中国专利证书上的时间为准,PCT专利及国外专利授权时间以专利检索报告时间为准。每项发明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

    三、申请材料

    (一)2017年度南沙区专利补贴申请表。

(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本区工作证明和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证明)\学生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并签名)。

(三)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自获得奖励扶持后,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四)2017年度专利授权(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单位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实名银行卡复印件(申请人签名);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须编制附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

2017年度南沙区专利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申请人)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名

 

 

 

联系人

 

职务/职称

 

电 话

 

2017年度专利申请授权资助情况

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申请数

(资助标准1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万元

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数

(资助标准8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万元

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数

(资助标准1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万元

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数

(资助标准5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万元

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数

(资助标准12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万元

美国、日本、欧盟发明专利授权数

(资助标准40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万元

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数

(资助标准10000元/件)

  件

申请资助:          万元

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申请

□1.是□2.否

申请资助:          万元

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数

(资助标准前5件额外给予2000元/件)

 件

2017年度专利补贴资助申请合计

      万元

申请单位意见/申请个人意见

    

 

          申请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17年度南沙区发明专利大户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专利统计数据归口在南沙区的有关单位或组织。

(二)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发明专利申请大户予以奖励。

(三)如专利申请为共同申请,须为第一专利申请人。

    二、资助方式

2017年度内发明专利申请大户奖励标准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补贴标准为:对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30件以上的单位给予奖励性资助3万元,并按等增级数,每增加30件,增加资助3万元。项目经费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材料

    (一)2017年度南沙区发明专利申请大户奖励申请表。

(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自获得奖励扶持后,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四)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单位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须编制附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

   2017年度南沙区专利奖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专利统计数据归口在南沙区的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

(二)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获得国家、省、市级专利奖予以奖励。同一专利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的专利奖项时,仅对最高级别的奖项给予奖励;

(三)如专利奖为共同申请,须为第一专利奖申请人;

    二、资助方式

2017年度专利补类型和标准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补贴标准为:(一)对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二)对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三)对获得市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项目经费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材料

    (一)2017年度南沙区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自获得奖励扶持后,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四)2017年度专利奖证明文件(获奖证书、获奖批复文件、获奖的专利证书、以及获奖专利权人的获奖专利项目简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单位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须编制附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

  

2017年度南沙区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专利奖项目名称

 

获奖专利项目简介(300字内)

 

颁奖部门

 

奖项名称

 

获奖年度

 

 

 

联系人

 

职务/职称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名

 

 

 

申请专利奖奖励经费

       万元

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16~2017年南沙区科技项目配套申报指南

 

一、项目支持方向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扶持资金的;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进行配套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智能制造、海洋等南沙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相关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配套申请单位须为承担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单位,原则上为南沙区注册的法人单位。

(一)签订上级立项合同书或经费下达文件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获多个上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配套经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配套;同一单位研发方向和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创新平台获得多个上级部门认定的,配套经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配套。

(三)凡有在研区科技经费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本年度不得申请。

三、资助方式

(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额度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有关政府部门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认定的区内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根据其所认定级别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1.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金配套;

2.获得省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金配套;

3.获得市级创新平台认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配套。

(二)科技计划项目配套额度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区内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奖励,根据级别进行配套:

1.对国家级项目给予100%的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

2.对省级项目给予70%的资金配套,最高300万元;

3.对市级项目给予50%的资金配套,最高200万元。

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不受此限额限制,但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包括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广州市“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项目及经南沙区政府审定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

    4.合作类项目配套经费须按照项目获得上级财政经费的实际分配并到账的额度申请配套。

(三)项目配套经费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用于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完成后,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请材料

(一)2016~2017年南沙区科技项目配套申请表;

(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自获得奖励扶持后,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四)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

    (五)上级科技项目或创新平台的立项文件、任务书(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六)申请单位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须编制附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

相关附件: 附件6 2016年度南沙区专利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相关附件: 附件7 2017年度南沙区专利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相关附件: 
附件8 2017年度南沙区发明专利大户奖励申请汇总表.xls
相关附件: 
附件9 2017年度南沙区专利奖奖励申请表.xls

相关附件: 附件10 2016~2017年南沙区科技项目配套申请汇总表.xls

  • 上一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 下一篇: [开发区]关于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