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关于促进健康医疗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越府办〔2015〕80号)精神,为落实促进越秀区健康医疗产业发展,越秀区委开展了2017年越秀区健康医疗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对外公开申报和委托专家评审工作,现将2017年越秀区健康医疗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评审结果及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及拟奖励名单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恕不受理。
附件:2017年越秀区健康医疗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评审结果及拟奖励名单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花岗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