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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07 05:32:37 阅读:0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

  为更好的落实2017年度全国火炬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有效提升全省众创空间、孵化器统计工作效率,目前广东孵化在线平台正积极与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消除数据重复填报。按照此次火炬统计要求的时间截点,2017年众创空间统计工作已经开展,仍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tj.ctp.gov.cn)进行;2017年孵化器统计工作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填报,届时可实现在广东孵化在线平台填报,再将数据导入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针对孵化器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将在12月下旬统一召开孵化器统计工作培训会作详细说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众创空间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众创空间统计对象、时间及要求

  (一)统计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的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必须参加此次统计工作(各地市清单详见附件3),鼓励其他众创空间积极参与统计,并要求各地市参与统计的众创空间数量不少于附件2的要求。

  (二)申报系统和账号

  1.众创空间数据填报在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完成;

  2.2016年已填报统计数据单位沿用2016年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账号;各地市可自行新建账号。系统设置了地市以下区县的账号分配功能,各地市可根据各自的情况,自行选择区县负责及审核。

  (三)统计时间及要求

  1.系统现已开放众创空间统计功能,全省众创空间统计于2017年12月25日前经由各地市科技局(委)审核通过后在系统进行提交(众创空间报表中的统计数据可以截至2017年11月30日);

  2.请各地市科技局于2018年1月8日前,将本地市通过审核的众创空间综合情况统计表纸质件(需经由各统计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各地市科技局(委)盖章确认且每页有火炬水印)连同2017年广东省众创空间统计信息汇总表(附件1),一式2份报送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二、审核要求及说明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请各地市科技局(委)参照附件4中“汇总审核”部分的要求,对各地市众创空间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对众创空间运营单位与品牌/众创空间名称进行审查,避免名称混淆。

  同时要求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的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的运营机构名称必须与备案及认定文件上的名称严格一致,如有修改,需由地市科技局(委)附说明文件。

  附件:1.2017年广东省众创空间统计信息汇总表
2.各地市众创空间统计目标责任表
3.各地市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名单
4.2017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系统操作指南

省科技厅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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