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和企业研究院建设专项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见附件清单),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于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创新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属单位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5年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和企业研究院建设专项项目验收结果.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