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荔湾区关于扶持重点楼宇和特色园区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荔科工商信〔2015〕91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要求,经16届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纳入我区2015年度扶持重点楼宇和特色园区发展资金扶持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扶持企业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荔湾区招商稳商联席会议办公室 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以电话或电邮形式反馈意见,不使用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意见反馈,不予受理。
附件:纳入荔湾区2015年度扶持重点楼宇和特色园区发展资金扶持企业名单.doc
广州市荔湾区招商稳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