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申报通知
  • 市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区级项目
  • 国家项目
  • 首页
  • > 申报通知
  • > 国家项目

[工信部]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23 04:28:22 阅读: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6〕28号)和《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加快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有效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为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业务,并具备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主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个,计划单列市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和部属单位通过所在地区进行申报,但不占地方申报指标。
 

二、工作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填写《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见附件1),并报送所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推荐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严格把关,并汇总形成《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将组织开展遴选工作。选定的第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和电子档光盘)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文件一份和电子档光盘)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相关材料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代收。

 

附件: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

   2.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8日

  • 上一篇: [开发区]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的通知
  • 下一篇: [市工信]关于2017年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第二、三批)安排计划的公示市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