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7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现对经初审符合政策规定申请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的人员名单、单位和资助金额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征询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并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止,共5天(工作日)。
广州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9日
名单详细: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