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粤人社函[2014]1287号)的精神,现对经初审符合政策规定申请省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征询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并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止,共5天(工作日)。
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