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政策要闻
  • 政策资讯
  • 首页
  • > 政策要闻
  • > 政策资讯

穗将建设全国跨境 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发布日期: 2017-09-26 10:54:36 阅读:0

 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加快广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下称《措施》)。《措施》提出,广州将打造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特色试点园区融合发展,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可复制推广经验。

  根据《措施》,广州一方面将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比如重点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供应链、支付结汇、海外仓等服务企业。在广州设立综合型、职能型或地区总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可享受总部政策。符合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产业扶持政策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享受有关政策。

  另一方面,培育一批本土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结合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广州将认定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经认定的示范企业,海关可优先培育、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对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加急通关手续,对其进出口货物实行较低的查验率;检验检疫部门在其原管理分类上提高一级管理,在监管频率和抽检批次上给予便利;国税部门优先办理出口退(免)税,将其纳入无纸化管理等。

  广州还将建设一批特色综合园区,以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南沙保税港区、广州保税区为试点,探索打造生鲜、冷链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枢纽。支持和鼓励园区创新开展B2B业务,推进线下园区智能卡口建设,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转运商品便捷、规范出入。

  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建设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产业带。比如,支持花都皮革皮具市场利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优势,建设成为特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广州还将认定一批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对认定的产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扶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一批B2B示范区、O2O体验示范区和质量安全示范区。对获得示范基地称号的园区给予奖励。

  《措施》提出,广州还将运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整合电子商务发展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重点投资领域,发展产业供应链金融、在线金融、在线保险等。

  此外,广州还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跨境电子商务纳入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范围。申请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仓租补助等形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 上一篇: [工信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 下一篇: [市科创]关于开展2016-2017年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题创客项目验收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